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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台县诗词学会关于吸收新会员的通知

来源: 高台县文联 发布时间:2025-11-28 18∶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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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大诗词爱好者:

为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繁荣高台县诗词创作事业,充实诗词学会人才队伍,激发诗词创作活力,根据《高台县诗词学会章程》相关规定,经学会理事会研究,拟面向社会公开吸收新一批新会员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吸收原则

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原则,以德才兼备为标准,注重创作水平与品德修养并重,优先吸纳热爱诗词文化、具备一定创作基础、积极参与诗词活动或有写好诗词愿望的优秀人才。  

二、吸收条件
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;

2.热爱诗词创作,认同学会宗旨,愿意为诗词文化传承贡献力量;

3.籍贯、年龄(中小学生也可申请加入)、性别、职业不限。

4.优先吸纳高台县本地申请者,同时适度吸收周边地区及省外热爱诗词者加入。

三、吸收程序

1.申请报名:申请人填写《高台县诗词学会会员申请登记表》(附个人作品2首),于12月15日前提交至学会邮箱gtscxh2025@.163com,同时交纸质申请登记表2份于县诗词学会秘书长杨托红(电话及微信:15593680979)或副会长孙登平处。

2.资格审查:学会理事会组织专家对申请人作品及材料进行评审,确定初审通过名单。

3.公示与表决:初审通过者名单在学会相关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提交学会理事会表决通过,成为高台县诗词学会会员。

四、会员权益与义务

1.权益:免费参加学会组织的采风、培训、研讨等活动;

推荐其作品优先在县诗词学会合作平台、刊物发表;参与学会年度评优及推荐加入上级诗词组织资格。

2.义务:遵守学会章程;积极参与学会活动,每年至少提交12首原创作品;维护学会声誉,传播正能量。

五、预期目标  

通过吸纳新成员,强化“以老带新”机制,提升整体创作水平,打造更具活力的诗词团队,为高台文化事业注入新动能。‌  

六、组织保障

学会成立新会员吸收工作小组,由会长任组长,副会长任副组长,秘书长、副秘书长为成员,确保程序规范、透明。

七、附则

本通知由高台县诗词学会理事会负责解释。

高台县诗词学会

2025年11月22日

附件:高台县诗词学会会员申请登记表.docx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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